检方起诉指出,小蓉(化名)与吕姓男子是成人直播平台的网友,吕男明知小蓉平时开设的情色直播系采「借位」形式拍摄,并未实际与人发生性行为,仍于2022年4月邀她前往台中市1家汽车旅馆拍直播,并找来友人陈男、吴男到场。

小蓉指控,陈男、吴男以违反其意愿的方式,对她强制性交得逞,吕男则持手机开启直播在旁拍摄;陈、吴离开后,吕男也不顾她拒绝并抵抗,对她强制性交得逞。结束,吕男与小蓉一同离开汽车旅馆,小蓉随即向警方报案表示遭到3人性侵。

吕男、陈男、吴男到案均坦承与小蓉发生性行为,但否认性侵。吕男辩称是为了帮助小蓉直播,且事后还给她钱;陈男、吴男也说是吕男找他们去,也都有支付对价与小蓉发生性行为,没有违反其意愿。

法官勘验直播画面,发现小蓉与陈男、吴男性交过程中,小蓉均曾以言语或动作为互动、回复,吕男询问「妹妹,他问妳会喷水吗?」,小蓉回答「我会啊」,甚至还伸手将吴男往自己身体方向拉近,她与吴男上半身紧贴时,还大喊「上瘾了、上瘾了」。法官认为,整个过程并未见小蓉有表示不想性交的言语或举动。

另外,根据汽车旅馆监视器画面,当天小蓉系与吕男牵手进入旅馆房间,吕男驾车搭载小蓉离开旅馆时,还有将结帐发票递给小蓉;小蓉事后曾以LINE向吕男表示「你在平台看别人花那么多」、「对我」、「是这样」、「你对我真心」、「我真的很难判断」、「想不透」等语,并未有只字提及吕男伙同他人对其为强制性交犯行之内容,与一般被害人遭性侵后会立即质疑加害人欲讨回公道或寻求说法之情形有别。

合议庭认定,小蓉的证述有瑕疵,相关证据也不足以认定被告3人有以强暴、胁迫等违反小蓉意愿对她性侵,一审判决吕男、陈男、吴男均无罪。可上诉。

台中地院。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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