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沂今天下午在脸书发文表示,2楼住户本来就有权不同意,而且「二楼从头到尾都不同意一楼开设宠物店!」宠物店在未取得同意书时就进行几百万元的装潢,这不能怪罪给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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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沂表示,至于宠物店指控曾与2楼协议,帮忙修缮阳台就签同意书,但花了10万元后2楼反悔,2楼屋主则驳斥此事,双方陷入各说各话。她认为,如果有协议或出资,应该会有相当资料或纪录,毕竟10万元也不是什么小钱,在需要同意书的情况下,不该什么内容都没有才对,「尽管人走了是一件憾事,但希望各位能看证据说话。不要让其他无辜的人受委屈。」
有网友认为,即便2楼有理有权利,但仍是把人逼上绝路,陈沂则表示「就是这种心态才会被情绪勒索!」有网友则表示,不相信宠物店老板砸钱装潢前会没跟邻居确认,认为他是太相信人性,陈沂则表示,「台湾很多人做事就是『赌』,觉得反正我装潢下去了,不会有人这么狠心真的不签啦!而且既然花五六百万下去装潢,更会留存证据。目前什么证据都没有,光用说的带风向,也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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