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郭男去年10月26日找来江男,约妥制造假车祸使林炜轩受伤,由郭提供车辆,并告知林的车牌、会出现的地点。11月1日江见林骑车外出遂一路尾随,同时回报郭,并在同日下午开车追撞林,使林左手、左脚受伤,当时林以为是江开车不慎肇事,便未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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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男在今年1月23日至27日期间,再找来吴、杨等共犯,多次南下勘查路线。28日上午吴开车载著杨在嘉义市议会会馆附近,见李姓助理载著林炜轩,旋即尾随,行经世贤路二段地下道时刻意追撞,待2人下车查看时,吴、杨即持甩棍与辣椒水攻击,造成林受有后颈化学性灼伤、双下肢挫伤、右手腕擦伤、左掌挫伤之伤害,李受有脸部化学性灼伤、双下肢及背部挫伤。

案经检方侦结,依伤害、强制罪嫌将郭等4人起诉;江男父亲因得知儿子涉案,电话通知儿子手机关机避免警方追查,也被依使犯人隐蔽罪起诉,并判处拘役20日、缓刑2年。

法官讯问时,郭男供称因林害其议长选举赌博输钱,然该动机显不足让其一而再地想伤害林,且于警询、侦查中均否认犯行,于本院讯问后始坦承犯行,依3个共同犯伤害罪,合并执行1年6月有期徒刑;江坦承犯罪,考量已与林调解成立并赔偿完毕,处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吴改口认罪、杨始终不认罪,同样判处10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针对判决结果,林炜轩表示「尊重司法的判决,不过这也凸显伤害罪在台湾是轻罪,未来有司法改革的必要性。感谢这段期间检警的认真办案、社会的关心,炜轩也会秉持初衷,继续为乡亲打拼。」

林炜轩表示,尊重司法的判决,感谢检警认真办案、社会的关心,他会秉持初衷,继续为乡亲打拼。翻摄自林炜轩脸书
林炜轩表示,尊重司法的判决,感谢检警认真办案、社会的关心,他会秉持初衷,继续为乡亲打拼。翻摄自林炜轩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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