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表示,越南籍甲姓男子和阮姓失联移工有越南盾200万元(约台币2,300 元)债务纠纷,今年6月16日晚间11时许,甲男带著另外9人(另高姓男子和身分不详男子通缉中)由台中开车到桃园向阮男催讨债务,然因阮男趁隙逃离,甲男等 10 人竟托词系同在现场、素不相识的另2名阮姓被害人通风报信,即徒手、持棍棒、空气枪等物殴打,并强押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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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害人为甲男等10人带回中市大里区居处途中,甲男先在车上强取被害人等随身携带之手机、现金5万元及配戴之金饰等物;抵达后,再次殴打并喝令2人签立借据、致电在越南的家人汇款支付赎金。其中一名阮姓被害人家人在6月17日上午,依指示汇款赎金越南盾10亿元(约120 万元)至甲男妻子之越南帐户,

甲男等10人食髓知味,同日下午 5、6 时许,将2名被害载运至甲男哥哥,位于台中市大里区光正路住处,再命阮姓被害人联系家人再汇款支付2亿越南盾赎金,惟因阮男家属无力支付赎金未果,并向越南当地警方报案;甲男得知被害人家属业已报案,即令同伙强迫被害人脱衣拍摄裸照、影片,始释放被害人等离去。

由于犯罪地点分在桃园、台中等多处,犯案人数众多,案经检察官周珮娟指挥龟山警分局等单位组成专案小组,锲而不舍透过科技侦查方式,厘清犯罪情节及涉案嫌犯,勾勒渠等藏匿处所,分别拘提甲男等8人到案。

桃园地检署今天侦结,依掳人勒赎罪嫌将甲男等8人提起公诉,并审酌甲男与2名被害人同为移工,素不相识且无债务关系,竟利用其等为失联移工之弱势地位,强掳2人后,命其等向越南家人索讨赎金,建请法院求处甲男兄弟各有期徒刑 10 年,其余同伙则依犯罪情节及犯后态度求处适当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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