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指出,19年前年仅9岁的小美与7岁的弟弟因为父母离异,2人安排与姑姑、姑丈同住,方边照顾,姑姑为了多赚钱贴补家用,经常加班到半夜,身边就带著小美弟弟及姑姑的两个儿子,小美则由姑丈接送上下课,并负责其生活起居。
推荐新闻:台南老千档诈赌手法曝光!混进麻将赌场狂削70万 被抓包报警求「鱼死网破」脱身
但就在19年前某日,小美一个人正独自在房间玩电脑,姑丈却突然闯入,就问她「要不要互相了解彼此的身体」,小美年纪还小不懂是什么意思,姑丈接著说「就是会让妳很舒服的事情」,小美不明就里,就被姑丈舔胸、硬上得逞,因为痛苦难受,后来一再抗拒,但姑丈每个礼拜都会对她逞兽欲,若不服从就动手,这样的兽行持续到小美高中毕业离家才告一段落。
小美因长期受到姑丈性暴力,身心受到极大影响,也不敢与异性接触,高中十层因男同学戏称她「身上有味道」,让她怀疑是因遭姑丈性侵留下「脏东西」,认为自己不干净、很恶心,2020年时她因故遭到姑丈辱骂,向弟弟诉苦时自曝这段往事,在弟弟支持陪同下向警方报案揭露。
姑丈得知此事后,不断传讯给小美,指「阿嬷等一下找妳去问,请不要再说了」、「阿嬷告诉妳姑姑,说出来我和她会离婚」、「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包括弥补妳」、「现在只有妳能救我了」、「拜托」、「前几天对妳口气不好,请妳原谅」,小美决定不姑息告到底。
法院审理此案时,姑丈还矢口否认性侵行为,还辩称是小美主动问及男女之间性事,当时出于好其询问她要不要试试看,并亲吻对方后确定没有反抗才发生性行为,且每周会有2到3次,以及小美当时已经满18岁等说词,法官审酌相关事证及证词,依连续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判徒刑9年10月,可上诉。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齐柏林基金会首届「飞阅台湾摄影奖」25件胜出 齐廷洹:盼延续父亲守护台湾环境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