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针对林姿妙贪污案宣判,依照图利罪将她判刑7年、褫夺公权6年,另依特殊洗钱罪判刑3年6月、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刑2年6月、褫夺公权2年。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夺公权6年,3250万没收,另依照《地方制度法》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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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听完判决后,面对大批媒体表示自己「非常痛心」,她简单做人,实实在在,台湾司法已经被政治绑架了,要继续上诉,直到还她们清白为止,会和乡亲一起努力。

林姿妙感到「非常委屈」,至少说了5次以上「我没有做坏事」,法院不看证据、事实,用不实的电话来定罪,经过10个月,明知这通电话是假的,竟还用这通电话起诉、定罪,「这是政治迫害,人事时地物都不同,为何会这样判?」

面对媒体询问,会不会担心依法停职?林姿妙则冷淡回应,我们一切都依照规定,随后离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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