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黄姓清洁队员去年捡了一只回收电锅,自称好心送给一名拾荒老妇,却遭检方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财产罪嫌起诉,黄男今年9月在士院出庭时无奈表示「好人难做」,只是希望妇人能吃热饭,全案曝光后引发「情轻法重」热议。

士院12月2日依起诉罪名轻判黄3月、缓刑2年,褫夺公权1年,可上诉。黄男能获轻判除他自白无前科,还因情节轻微「情堪悯恕」等,获法官减刑4次至轻判并缓刑免囚。

此案引发网路热议,律师李怡贞今发文表示,「电锅案为何我都不评论」,理由很简单,从头到尾没有看到收受电锅的拾荒阿嬷,以现在媒体挖底这么厉害的程度,找不到阿嬷,非常奇怪。再者,如果连电锅都被拿去送,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也曾因此被比照办理?会不会被追究?这是纯粹以经验逻辑推论。

李怡贞提醒社会大众,每个案件都不是表面上看到的样子,只能说这个案子,院、检、辩每一方都已经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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