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警局统计,今年1至11月共举发违法的车辆号牌8,744件,较去年同期的5,167件大幅增加3,577件,增幅高达69.2%。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于今年9月30日使用伪(变)造车牌,实施新制加重处罚,统计实施至11月30日全市举发1,633件,较去年同期的1,300件增加333件,增幅高达25.6%。

桃园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队直属中队日前在桃园区永安路巡逻时,警车上的AI巡防系统主动示警,侦测到一辆自小客车的车牌样式异常,警员随即拦停该车,但驾驶人朱男却无法出示驾照,确认为无照驾驶,且该车登记车主林男并非现场驾驶人。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悬挂之车牌虽与登记号码相符,但样式材质与官方制式不同,为自行制作的『真号假牌』。警方当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1项第3款「使用伪造、变造或曚领之牌照」举发,并依法移置车辆。

另外,警方在执行勤务时于八德区中华路,亦查获黄姓驾驶人悬挂伪造「试车牌」的案件,证实无论是一般自用车号牌,或是特定用途的试车牌,只要车牌来源不合法,AI科技执法一样能够精准识别,同样难逃警方的法眼。

桃园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队长李维振指出,即使车号正确,只要车牌非监理机关制发,即属伪造车牌。本案涉及悬挂伪造车牌、无照驾驶及车主交付责任三重违法情事,警方除依法开罚外,并强调相关罚则将会依新法加重处罚。根据新制,使用伪(变)造车牌,车主罚7万2,000元;若非车主驾驶人,并罚3万6,000元;若属伪造他车号牌、造成伤亡或10年内再犯者,得没入车辆。此外,无照驾驶人将处 6,000元以上1万2,000元以下罚锾,而车主若明知或可得而知驾驶人无照仍交付车辆,亦处相同罚锾。

李维振呼吁,许多民众常误以为「只是借车给朋友」或「号码是真的就不算假牌」,这是严重的法律误区。交通法规对于车辆牌照的规定相当严谨,只要车牌来源不合法即构成伪造;车主更应善尽管理责任,切勿将车辆交付给无照驾驶人,以免面临伪造车牌与无照驾驶的双重连坐处罚。且使用伪(变)造车牌罚则已大幅加重,民众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

警方在八德区查获伪造试车牌。交通大队提供
警方在八德区查获伪造试车牌。交通大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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