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表示,本月21日获悉唐姓男子(51岁)在网路发表恐吓言论,并经台中市警局清水分局通知制作笔录乙事,旋即主动分案指派地检署「防范恐怖攻击应变小组」黄荣加检察官侦办,并于昨天联系该分局调取相关资料后,即刻传唤唐男到案。

经检察官讯问后,认黄男于社群软体Threads以暱称「starzero0909」帐号,在民众张贴内容为「操你 干 什么人渣 北車烟雾弹 中山站,烟雾弹/无差别刺人 是同一个吗 不平的夜晚,请大家注意安全」之影片贴文下方留言回复:「真的有人做了我想做的事情!」加深社会大众恐惧,致生危害于公共安全,而涉犯刑法第151条恐吓公众罪嫌,于今日侦结起诉。

检察官审酌唐男明知社会甫因无差别杀人事件而陷入惶惶不安之际,仍为上开言论,加深社会不安,纵使系出于博取关注或吸引之心理,但刻意利用社会正处于高度恐慌状态之公安事件作为素材,以附和、认同暴力之方式换取关注,显示其将社会恐慌与公共安危视为可资利用之工具,而未将公共安全与他人生命纳入其行为节制之考量,缺乏对于法律之基本尊重,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桃园地检强调,社会大众正承受重大犯罪伤亡事件之恐惧,死伤者及家属亦亟需抚慰之际,地检署绝不容任何利用此事件加深民众恐惧之行为,并已依台湾高等检察署指示成立「防范恐怖攻击应变小组」,对于涉及网路、大众运输系统或公众得出入场所之危害公众安全案件,统一由该小组检察官,秉持严查速办原则,即时应变积极侦办,以遏止恐吓暴力风气,维护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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