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表示,林姓男子(32岁)12月21日晚间8时许,在社群软体Threads及Facebook,分别以帐号「earthquake12time」及「林○轩」发表恐吓台北捷运站言论,经新北市警局林口分局查悉后报请桃园地检署指派「防范恐怖攻击应变小组」陈宁君检察官侦办。
林口警分局前天持拘票在桃园将林男拘提到案,经检察官讯问后,认林男涉犯刑法第151条之恐吓公众罪嫌,谕知具保10万元,惟林男觅保无著,检察官认恐有逃亡之虞,遂以声请羁押,嗣经法院裁定限制住居。
然检察官认社会正值台北车站杀人案件深受恐惧之际,林男恣意发表加深民众恐惧言论,殊值非难,即于搜证完备后即于今日侦结提起公诉,并审酌林男明知社会甫因无差别杀人事件而陷入惶惶不安之际,且其曾有以脸书帐号发 布恐吓公众言词而经侦办,虽经不起诉之处分,然对于在公开社群平台发布此類言论,即可能引发社会恐慌乙节,应已具备相当认知,却仍在网路发表「这次是台北车站和中山站发生恐怖攻击事件,我推测下次发生恐怖攻击事件的可能地点:…」,甚至发布「下一个张文,会出现」等贴文,加深社会不安,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桃园地检署重申,对于企图利用社会重大危害公安犯罪事件,散布恐惧言论,扰乱社会秩序,或以暴力、威胁方式危害公众安全等行为,将依法严查速办,并由「防范恐怖攻击应变小组」即时应变、积极侦办,维护社会安定,并请民众遇相关讯息均应保持冷静、理性,不随意散布、转传不实讯息,以免加深社会恐惧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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