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害女秘书向《壹苹》表示,她是物业公司派驻该社区的秘书,任职约2年,陈男(45岁)是社区主委,经常借口观看他们的工作情况,进入社区柜台并坐在柜台内的椅子上。
女秘书说,她与陈男之间单纯只是物业秘书及社区主委的关系,但陈男却经常对她毛手毛脚,早在本案发生前几天,陈男就曾尾随她进入宅配室,趁她不注意时从后方环抱;由于宅配室没有监视器,女秘书没有证据,没想到,陈男今年3月8日更两度在柜台对她性骚扰。
根据监视器画面,3月18日11时54分,女秘书站在柜台内点收外送餐点,陈姓主委坐在她右侧的椅子上,陈女左侧则有1名男同事整理信件,陈男趁女秘书不及抗拒,以突袭方式以其左手拍碰女秘书臀部1下,女秘书吓到喊了一声「欸」,并以右手护住臀部。
当天下午2时14分,女秘书在柜台内整理信件,陈姓主委从她身后走过来,再次趁她不及抗拒之际,以其左手拍碰女秘书腰部,女秘书吓到身体颤抖一下,还转头瞪了陈男一眼。
女秘书说,由于她在社区工作,不想得罪主委,所以当下没有太大的反应,但也可能因此让陈男觉得「我没有怎样」,陈男竟传讯息问她:「你可以接受我吃豆腐吗」,女秘书回称「不行」,陈男还说「我这么帅都不行」,女秘书说「我没那么肤浅看颜值给吃豆腐」,陈男不死心,再问「那偷偷牵手可以吗」、「我希望你肤浅一点」。
女秘书因此事受到极大的心理压力,之后上班都会忐忑不安,后续无法再承受这种精神压力,4月底就向公司请辞,并对陈姓主委提告。
女秘书说,在法院进行调解时,陈男仍否认对她性骚扰,还说当下只是「打闹、开玩笑」;针对和解金额,陈男则说最多只愿赔1万元,令她觉得很没有诚意,无法接受,当场不欢而散。
根据判决书,陈男坦承当时未经女秘书同意碰触她的臀部及腰部,但矢口否认有任何性骚扰的行为,辩称他和女秘书的互动比较轻松,女秘书也有碰他,影片只撷取一部分,没有真实呈现当时之状态;陈男还提出女秘书在调解时要求30万元和解金,显示女秘书指控动机与金钱利益有关。
不过,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并无剪接或移花接木的情形,女秘书二度被性骚扰时分别出声喝斥、受惊吓而颤抖,期间并无主动与陈男有肢体接触之行为,被告辩称与女秘书互动轻松、对方也有碰他等语,自难采信。此外,陈女依民法规定,对陈男的侵权行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也难认其证述情节不实。
法官审酌陈男与女秘书并无男女情谊,在社区柜台二度对她性骚扰,使女秘书身心受创因而离职,不但在侦审时均否认犯行,并指称女秘书系因欲求偿而诬指被告,态度难认良好,依性骚扰罪将他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女秘书说,目前陈男已提起上诉,而她也决定提起民事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之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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