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署指出,侦办前案陈力铭等人泄漏台积电二奈米核心关键技术案时,为厘清东京威力公司是否符合《国安法》的「尽力为防止行为」要件,查出该公司云端硬碟内,尚存有台积的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即「14奈米以下制程之IC制造技术及其关键气体、化学品及设备技术」等营业秘密资料,于是在去年11月10日指挥调查局新竹市调查站搜索、约谈陈姓工程师,检察官复讯后于同日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高检署表示,由于陈力铭在侦查中经提示相关事证后主动坦承犯行,并供出共犯陈姓工程师,才得以顺利查获,检察官因此对陈力铭求刑7年,若审理中法院认其符合《国安法》减刑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减刑,另共犯陈姓工程师犯后至今未完全坦认犯行,态度欠佳,因此求处8年8月。

至于东京威力卢姓员工,因知悉陈力铭遭台积发觉犯行后,为卸责而删除陈力铭上传的相关档案,也就是该案的犯罪证据,高检署认其有妨害刑事案件调查犯行,且犯后仍否认犯行,因此求刑1年,东京威力公司则在检调查证过程中,均能依检察官要求提供相关事证,配合调查,对于厘清案情尚有助益,因此请求处罚金2500万元。 

另外,陈力铭勾结学弟吴秉骏、戈一平窃取2奈米先进制程机密案,高检署去年8月27日依涉违反《国家安全法》、《营业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诉,并其对陈力铭求处14年,对吴秉骏求刑9年,对戈男求刑7年。高检署智财分署即在9月1日移审智慧商业法院后,当天傍晚裁定3人羁押禁见3月,合议庭并于去年12月1日裁定3人延押禁见2个月,目前全案仍在智慧商业法院审理中。

高检署强调,由于台积电的核心关键技术属于国家核心的营业秘密,对于此类案件绝对秉持「详查细查、勿枉勿纵」态度,凡有可疑即持续溯源厘清,以守护台湾经济命脉与全民福祉;并呼吁各界对于所取得的同业或客户营运资料,务必遵循相关法令,确保来源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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