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于投票前数日侦办彰化县第一选区县议员候选人林茂明的吴姓桩脚等人现金贿选案件期间,查出吴姓桩脚等人涉嫌以每票五百元到一千元向选民行贿。
专案小组抽丝剥茧,于昨天见时机成熟,核发拘票将县议员当选人林茂明拘提到案。
经检察官讯问后,认林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于今天凌晨法院裁定准许。
林茂明曾当选第16、17、18、19届彰化县议员,这次以6691票在应选13席的彰化县第一选区中,以排名第10顺利当选,如今因涉贿遭到羁押禁见,后续可能面临检方提起当选无效之诉,4连霸议员美梦恐破碎。
彰检检察长洪家原指出,金钱换选票,买票也无效,只有合法参选,才能有效当选就职,任何违法行为,检察官必将从严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