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今天(23日)讨论主计总处编列的疫后特别预算案,并于会中通过,会后,院长陈建仁、副院长郑文灿共同出席「疫后特别预算记者会」,对外说明3800亿元的运用面向。

立院21日通过疫后特别条例。资料照片
立院21日通过疫后特别条例。资料照片

疫后特别条例包括一,挹注全民健康保险基金、劳工保险基金及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减轻居住负担及提高居住品质;三,扩大公共运输补贴,减轻通勤族群交通负担;四,加强照顾弱势族群及提供关怀服务;五,推动产业及中小企业升级转型。六,加速扩大吸引国际观光客;七,强化农业基础设施,照顾农渔民权益;八,减轻就学贷款人的负担;九,扩大艺文消费及振兴艺文产业;十,普发现金 等项目范围。

取自行政院报告
取自行政院报告

前述10类项目预算编列如下,1417亿元用来办理全民共享经济成果普发现金所需经费;经济部主管编列817亿元,拨补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推动产业低碳化与智慧化、办理中小型事业贷款融资保证、利息补贴及融资诊断咨询辅导等所需经费。

卫生福利部主管编列303亿元,拨补全民健康保险基金、补助国民年金保险费、办理关怀弱势加发生活补助等所需经费;劳动部主管编列300亿元,稳定劳工保险基金流量, 确保制度稳健运作,拨补基金所需经费;交通部主管编列274亿元,补助地方政府推动通勤通学公共运输票证方案及办理加速扩大吸引国际观光客等所需经费。

此外,农业委员会主管编列268 亿元,办理幸福餐盒供应等农村送暖方案、提升农业水资源永续韧性建设、强化社区农路韧性基础建设;教育部主管编列 220亿元,办理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所需经费。

内政部主管编列165亿元,办理中产以下自用住宅贷款户支持方案所需经费;文化部主管编列23亿元,发放艺文消费抵用金及各项艺文振兴方案等所需经费;预备金编列13亿元,支应本特别预算期间各项工作临时需要。

照立法院审查时程推估,3月3日有机会安排陈建仁进行特别预算报告和质询,次周召开相关委员会联席审查,其后在立法院会三读闯关后,最快4月上旬有机会发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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