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为洲指出,在国防部预告《全动法》的公告中,是依据行政院秘书长105年9月5日院台规字第1050175399号函。根据该函内容,法规命令草案应至少「公告周知」60日,除非有「情况急迫显然无法事先公告周知」,或者「情况特殊,有定较短期间之必要者」,在这2个条件下,才可以缩短60日规定,但他质疑国防部预告的《全动法》,有符合缩短天数的规定吗?
林为洲表示,国防部的理由写道:「系为完备动员紧急应变机制,保障人民权益及维护国家安全。」但他反问,这理由有符合急迫性或者是特殊性吗?如果国防部有情报显示,解放军明天就要打来了,或者下个月就要打来了,或许符合「急迫性」,缩短成7天都可以接受,但是有吗?解放军明天有要打来吗?专家学者还示警,劳保破产比解放军攻台还快。
林为洲质疑,「黑尿症」要纳入罕见疾病,预公告期竟然要花60天?人命关天的要60天,非关人命的只要14天?另外,「国外牙医学历参加医师考试临床实作适应训练办法」,这个要帮波波医师开大门的办法,预告期也是60天,这代表什么?代表民进党只是要应付波波医师家庭而已,同样都没有急迫性预告期60天,而《全动法》预告期14天,民进党根本在骗波波医师家庭选票。
林为洲要求《全动法》必须要撤回预告,否则代表原预告持续有效,撤回可以再重新公告以满足60天预告期,对于再走一次流程,他也反问「有那么难吗?承认自己错了撤回公告很丢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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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批《全动法》公告仅14天违法! 国防部反击: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