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今天工作最新一期廉政专刊,公布总统府秘书长林佳龙、行政院长陈建仁及行政院副院长郑文灿等人的财产申报资料。

根据财产申报资料,林佳龙名下有超过五年的1笔土地、5笔建物,皆座落在台北市中山区、1台抄过五年的TOYOTA汽车;现金有36万元,而存款有2亿1867万2844元、有价证券1亿1853万3810元;珠宝、古董、字画及其他具有相当价值之财产共215万4329元;保险则有5084万5732元,若排除土地,其他加总起来有3亿9020万6751元。

而陈建仁名下共有5笔土地(其中3笔今年3月已卖出)、8笔房屋(其中3笔买卖中),房地价总额2597万;存款有367万9931元、有价证券为1113万802元、保险有1837万212元;并另有债务1542万2780元。另外,信托财产有2笔土地、1笔建物及总价5万8570元的中钢股票。

据申报资料,郑文灿名下有1笔超过五年位于桃园芦竹的土地、4笔建物、2台VOLKSWAG汽车;存款3063万7323元、黄金存折21万5400元、保险1248万2574元,并另有信托财产1笔土地及5笔建物。郑文灿也在备注栏注记,本人及配偶名下共有2间房子和2块土地,其中2块土地皆是房子坐落基地;2间房子分别位于桃园市芦竹区及台北市中正区,后者非自用住宅已依法强制信托。2间房子附属的车位及公共设施各自拥有建号,依法必须逐笔申报,故申报之建物笔数虽多,但合计为2间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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