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日前爆发性骚吃案争议,第二案的女党工也在脸书上泪诉,直指加害人是当时部门同仁陈右豪,而她向时任青年部的主管蔡沐霖反应后,蔡沐霖竟反过来检讨她这个受害者,她不只被逼著向陈右豪道歉,蔡沐霖更说「妳给人家烧到整懒趴火,还关门说要保持距离,谁不把这个门撞开」、「雄性动物追求异性不成,总会被伤自尊嘛,妳要多体谅」,反过来检讨我等语。

蔡沐霖对此也公开发出声明道歉,表示对于本党及本党同仁(无论离职或现职)因本人管理不当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本人至今仍感到非常后悔与亏欠,因此近年除对于关系人持续问候关心,就性别平权议题及管理面向的不足也不断努力进修,面对应该负担的责任,无论是过去、现在或将来也绝对不会逃避」。

民进党秘书长许立明也召开记者会鞠躬道歉,表示立即启动最严厉的党纪处分,并将涉案人移送法办,让性平事件都可公开公平处理。

民进党继上周针对首件性骚吃案调查认定许嘉恬处理性骚有疏失后,蔡沐霖等案的性骚争议调查报告将于今天公布,《壹苹》也独家取得蔡沐霖在接受调查期间,6月10日写出「终身党员蔡沐霖致许立明秘书长的一封信」并递交给许立明,也在信中描述与该党工职场纠纷的始末,期望党中央能公正调查。

以下为蔡沐霖信中全文(涉及控诉之女党工部分以「受害党工」匿名):

受害党工于本年(西元2023年)6月2日透过脸书发表对我的相关指控,通篇内容经媒体大肆渲染报导,对我与家人造成无可逆转的巨大伤害,随后民进党中央党部所召开之记者会,既无视本案于2021年3月业已完成之调查访谈与处置,又在未审先判的状态下直言要将我「移送法办」,造成对我的二度伤害。

基于对民进党的深厚情感,我第一时间选择相信党的公正机制能够透过调查还我清白,很遗憾的,却又在6月9日周五晚间看到新闻报导有关许嘉恬前副秘书长一案的裁处竟是如此的粗糙、偏颇不公。因此,我抱著无比沉痛的心情,向我至今仍热爱的民进党,以书面回应受害党工的不实指控,以还原所有事实。

首先,「公事公办不徇私」、「依循党规章办事」是我任职青年部主任的一贯原则。受害党工是我于2020年5月接任青年部主任时,前任青年部主任吴濬彦所留下的3位党工之一,依据规定,部门主管有权于1个月内视未来工作方针及需求,评估是否续聘。

附件一,2020年11月6日,受害党工自述疑遭吴濬彦职场霸凌之内容。翻摄画面
附件一,2020年11月6日,受害党工自述疑遭吴濬彦职场霸凌之内容。翻摄画面

当时,我与时任副主任范纲皓多次商讨部门发展方向,对于是否留下受害党工仍多所保留,主因包括受害党工工作能力与态度不佳、责任感低落、人际关系复杂、健康方面也因在前任吴濬彦主任受到疑似霸凌行为(附件1,惟其内容有误,记忆中我明明是安慰她「把吃苦当吃补」,她却记成「吃屎」)任内而罹患恐慌症(附件2),惟因时任新闻部主任颜若芳多次向我请托,亦考量受害党工若未获续聘恐难于台北自力更生,而必须返回台东原乡部落,实非其所愿,故在与副主任相约严加注意其工作表现的前提之下,勉予续聘留任,并耐心教导、盼其进步。

基于此,即使受害党工无法体会主管及同仁对他的最大宽容,穷尽一切方法接住她,我也难以理解受害党工所言「他不仅没有接住我,更狠狠地把我踹到无底深渊」竟与事实相反,原因何在?

受害党工脸书贴文所称「主任的态度大转变,开始针对我,他处处对我的计划书、工作借故刁难、嘲笑、威吓」、「架空我的业务,擅自在青年部发布人事命令,要我担任部门内其他党工的助理」与事实完全不符。受害党工在与我于青年部共事近六个月任职期间的表现始终没有起色,无故旷职情形甚至越来越糟,不仅薪资因缺勤严重被扣到剩3分之1,更受到当时秘书处人事部门的关切。

附件二,2020年11月3日,受害党工请假自述恐慌症发病对话截图之内容。翻摄画面
附件二,2020年11月3日,受害党工请假自述恐慌症发病对话截图之内容。翻摄画面

长久以来,我与副主任反复的悉心指导,并借由每日工作报告协助受害党工自我管理,其仍借故不学习企画书与文宣稿之撰写,继续摆烂所负责之业务。客观而言,受害党工所负责的业务量为同部门4位同阶级同仁中最轻,却密集发生严重错误,不仅每月新台币52,000元的实习津贴预算未达绩效,徇私怠惰导致青年部与实习生产生数万元的帐目短差,却拒绝与同仁相互代理或交接,也拒绝即时向主任或副主任回报业务错误,毫无悔意,导致补救不及,令部门业务严重受到影响,短差金额全由主管补贴。

事态严重之下,经过与时任副主任陈冠颖商讨后,我决定紧急由副主任接手受害党工无法执行的全部业务,暂时将受害党工对青年部的损害降到最低,并令其主动协助其他同仁,以平息众怒,避免其他同仁误认我包庇受害党工的接连错误。基于此,即使受害党工无法体会主管与同仁们对他的百般容忍,我也难以理解受害党工何以刻意颠倒因果时序?刻意混淆公众视听?

受害党工脸书贴文所称「有次他更气著把我拎到我前主管新闻部主任的办公室,扔下各种文件、党内规,要她把我带走,说他不想看到我」所述与事实完全不同。承前,因时任新闻部主任颜若芳多次请托,希望我让受害党工继续留在青年部服务后,而日后受害党工的工作态度仍未见改善,基于此,我寻求与颜主任、受害党工的三方沟通,并具体描述受害党工的犯错情节,翻阅解释党内有关无故多次旷职、泄漏业务机密、上班时间进行派系运作......等情节之相应规定,盼借由颜主任的协助,让受害党工确切明白已失序的犯错情节实属重大,必须面对错误立刻改正。

基于此,即使受害党工无法体会主管透过多种方式协助他面对错误,我也难以理解受害党工何以刻意错置公私关系,将极尽容忍的主管罗织入罪的原因是甚么?

受害党工脸书贴文所称我涉及「包庇」另名同仁陈右豪的种种行为,不仅颠倒前后时序,刻意掩盖我积极处理的事实,更透过杜撰「性平」争议刻意混淆公众视听,以下分段予以说明澄清(至于每位同仁的私下互动,仍建议须由当事人表述):

一、人事单位调查结案迄今逾二年,何来吃案?何来包庇?

受害党工于2020年11月自请离职,任职期间未曾向我或副主任、性平单位或任何人提出任何有关性骚扰的申诉或表述;2021年3月,新闻部收到媒体询问一则匿名爆料,内容与此次受害党工脸书贴文的内容大致相符,经向上呈报后,时任副秘书长林鹤明约谈我了解详情,厘清案情后呈报时任秘书长林锡耀,会同新闻部、妇女部组成LINE群组研议处理,并于同年4月奉示由秘书处人事组(而非性平幕僚单位妇女部)对受害党工与我分别各自进行访谈报告。

附件三,陈右豪委托律师公开,某日凌晨4:49与受害党工对话截图之内容。翻摄画面
附件三,陈右豪委托律师公开,某日凌晨4:49与受害党工对话截图之内容。翻摄画面

我主动配合访谈报告完成后数日,时任秘书长林锡耀对我做出「口头申诫」的惩处,我表示坦然接受,并承诺会在部门管理上更加精进。直至2021年3月,受害党工仍未向我或性平单位或任何人提出任何有关性骚扰的申诉或表述,岂料历经2年3个月的时间后,受害党工却于今年将已结案惩处的事实,大幅扭曲成「性平案件」,更杜撰「包庇吃案」等虚构情节对我恶意污蔑,不仅动机可议,且应有必要进一步了解,其现虽已离职,然此举是否亦已违反《民主进步党中央党部性骚扰申诉及惩戒处理办法》第15条2之规定?相关规定对于离职党工未为相关规范,是否属于漏洞而有修正之必要?

二、受害党工为何控诉「强迫道歉」、「检讨『被害人』」、「软禁事实」等情节?受害党工脸书贴文所称上情,皆为刻意将前后时序错置的描述。在我记忆印象所及,我从未强迫任何一位同仁向其他同仁道歉。实际脉络,则系基于受害党工与陈右豪先生两位同仁当时互动接近「办公室恋情」的表现,例如:与公务显无关联之深夜对话纪录(附件3)、男方为女方买早餐、通勤接送......等(大家都看在眼里的事实);与其友好的颜若芳主任也在知悉受害党工当时应该是另已有交往对象的前提下,提醒受害党工「偷吃要记得擦嘴」(本人不曾主动过问关心他人之交往对象或感情状况,或许这也是我将来应该要适度调整或修正之处)。

受害党工与陈右豪先生两人时而公开于办公室激烈口角,严重影响部门运作,必须紧急介入协调,故我分别单独向二人恳谈,并向两位分析依照规定所能进行处置的几种可能方案,表示对谈沟通和解为最合适方案(附件4)。至于「软禁事实」亦与我所得知的资讯不同,2020年8月,时任副主任范纲皓带队南下高雄出差,返回台北后向我回报受害党工与陈右豪似有发生纠纷,经仔细向两位询问细节后,分别告诫下班时间的互动不得影响部门工作,并交由范纲皓持续观察后续情形?

附件四,2020年8月20日,受害党工自述与陈右豪对谈结论内容。翻摄画面
附件四,2020年8月20日,受害党工自述与陈右豪对谈结论内容。翻摄画面

此外,我亦清楚记得「软禁」事发隔日,受害党工返回台北后,专程驱车至天母沃田旅店,探望我与进驻旅店的同仁与实习生,直至深夜才搭乘计程车返家,过程中并无任何异状,当日亦未向我反映遭「软禁」。上情经过三个月后,约11月初我到新竹出差,受害党工于当天(为其休假日)专程由一名友人驱车前往新竹探望我、同仁与实习生,活动空档于会场旁吸烟区,受害党工主动向我提起三个月前的这场纠纷,并以「向前辈请教」的理由,希望我为他分析与同仁陈右豪先生关系恶化的可能性,故我不疑有他,给予我的观察与分析。

我很遗憾受害党工不仅曲解我的善意,更在脸书文内容中将我当时说的「规腹火」(kui-pak-hué)记成「规览脬火」(kui-lān-pha-hué)、将「(心理面向上的)沟通大门」词意刻意曲解,把我贴上此生难以抹灭的标签。以上种种刻意混淆公众视听的虚构情节,对我人格的恶意污蔑,是否亦已违反《民主进步党中央党部性骚扰申诉及惩戒处理办法》第15条?

在捍卫本人权利的此时此刻,本人必须诚挚建请秘书长将受害党工的病情及服药可能所致副作用纳入考量,盖无论是「把『吃苦』记成『吃屎』」(参附件1,记忆中我明明是安慰他说把吃苦当吃补)、「共人创甲『规腹火』(kā lâng tshong kap kui-pak-hué)记成共人创甲『规览脬火』(kā lâng tshong kap kui-lān-pha-hué)」,在在显示受害党工可能受困于忧郁症(或恐慌症)病情,导致其时常以负面思考或负面反刍,解读对话者所使用的语句。把不属于本人所说过的话硬塞在本人嘴里,一直以来我都知道受害党工因受吴濬彦职场霸凌而引发恐慌症(其脸书贴文改称忧郁症),故百般容忍退让,但我真的不希望再继续这样被人误会下去。

最后,虽我并不乐见,但本人若遭受如许嘉恬前副秘书长类似对待而最终被迫诉诸法律以还原真相或回复名誉,届时恐将牵连党部相关人士(关于受害党工部分,本人已委请律师期能透过修复式司法程序平息纷争),而造成二度或三度伤害,请民进党党中央详实调查,毋枉毋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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