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柯文哲竞选总部发言人陈智菡发出3点声明,喊话民进党民代、参选人勿整天动用国家机器为政党服务,浪费公务资源。
林延凤指出,柯文哲5日受访明确称演唱会票卖贵,是为了「募款」,9日在网路直播节目又提说「假装办演唱会,让大家看到政绩」,且活动文案明确标示他「准备参选中华民国总统」,并政治性呼吁「告诉全体台湾人Nothing is Impossible!」。
林延凤说,柯文哲自始至终都知道所谓「售票演唱会」是募款活动,高达8800元的现场票价,也与当前知名艺人大型演唱会行情显不相当,符合《政治献金法》第2条第一项所称「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以及「不相当对价之给付」等「政治献金」要件,必须依法申报。
林批柯阵营,至今仍然想打迷糊仗,柯若敢说这与政治献金无关,不只自打脸他过去的说词,也与社会认知有巨大落差,难不成他认为「选总统是为了吸金」。
颜若芳表示,柯文哲过去常把「公开透明」挂在嘴边,现在却以「商业演唱会」为借口,包装政治募款活动,规避申报责任,究竟是「想掩盖什么」;过去民进党也有参选人(高嘉瑜)开演唱会,门票收入都有依法申报政治献金,为何柯就不行。
颜若芳指出,柯文哲可以选在去年底卸任市长时、或明年、后年举办演唱会,偏偏选今年大选年,让人很难不联想就是场政治造势活动,一个要选总统的人,若连「阳光法案」这种对参选者最基本的要求都无法达到,凭什么继续竞选总统。她合理有不能曝光的捐款对象,让柯必须出此下策,让演唱会成为不法募款的管道。
郑文婷指出,活动售票平台未排除国外或中港澳人士购票,只要通过手机认证,哪怕持有的是中国手机,只要收得到简讯,都可以购票线上或实体参加,已违反《政治献金法》第7条第1项的相关禁止规定。
郑文婷说,若柯文哲或其委托者收受有关对象的政治献金,依同法规定必须办理返还、缴库,否则有刑事责任;而该活动门票从7月10日开始发售,是否有前述违反该法之情事,监察院应加以调查。
郑呼吁柯文哲及其团队或委托人,出面说明防堵不法资金来源的方式,以及对外征信作为,若已涉及不法且经发现,应依职权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据此,林延凤、颜若芳、郑文婷递函予监察院,吁请监察院应明察秋毫,并要求柯在法律面前,好好说清楚、讲明白,不要再动辄以「太监」、「没知识」等侮辱性言词,回避各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