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指出,今年查缉非法枪弹有9成是非制式枪枝,且近来陆续查获新型态改造枪砲,造成多起社会瞩目的伤亡案件,改造枪枝犯案比例高,而目前枪弹零件尚未完全纳管,因此进行修法。

修法草案全面纳管枪砲弹药及其主要组成零件,鉴于模拟枪与真枪差异甚微,且枪砲零件多数可共通使用,为避免模拟枪及其主要组成零件经不法分子利用组成改造枪砲,以及将整枝模拟枪拆解成零件,无法处罚之困境,将模拟枪提升为刑法规范,将模拟枪及其主要组成零件一并纳管。

内政部说明,修法也增订对枪砲零件制造业者行政检查,以强化枪枝零件源头管制,降低不法外流;同时增订公共场所开枪处罚,遏止犯行,并避免经媒体报导产生模仿效应,维护社会治安。

根据草案,持制式枪砲,于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的场所开枪射击,或是朝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的场所开枪射击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持非制式枪砲,在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开枪射击,或是朝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开枪射击者,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

内政部表示,为防处犯罪行为人故意于开枪后随即携械自首,侥幸寻求减免刑责情事,将条文中「必减刑」修正为「得减刑」;《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修正草案,经警政署召开多次会议与各机关间协调配合,并邀集专家学者多方参采实务及学术意见,送请立法院审议后,将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说明沟通,盼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强化枪砲弹药的溯源管理,防处不法改造枪枝流窜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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