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1941年出生于高雄盐埕,1947年二二八事件中,父亲被逮捕,释放后一病不起,幼年的他,曾目睹有理想的年轻学生对抗国民党军队而丧命。他18岁报考军校,打算以武装兵变推翻蒋家政权,1962年于金门担任砲兵军官时,遭指涉卷入台湾独立联盟案(即亚细亚同盟案)被捕入狱,以首谋判乱罪判处无期徒刑。

在狱中,施明德不仅遭到刑求,满口牙齿被打落,期间与他结缡的妻子要求离异。直到1975年,蒋介石去世,继任总统的严家淦下令全台实施减刑,1977年终获释放。

适逢当时党外运动从办杂志,转而尝试以选举拓展影响力,1978年中央民意代表增额选举成为党外运动的绝佳机会,施明德出狱后投入党外运动,出任「台湾党外人士助选团」总干事,主张解除党禁、报禁、戒严令、改选万年国会和司法独立。

不过,遇上中华民国政府与美国政府断交,政府宣布中止选举,民情激愤,隔年酿发成后来影响民主运动发展重要关键的美丽岛事件。

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当天,党外人士在高雄举行纪念大会,遭到军警强力镇压,发生警民冲突,也就是日后影响台湾民主化的美丽岛事件。事件爆发后,政府大规模全台抓人,施明德身为活动总指挥,成为头号的通缉犯,他戏剧性逃亡期间,一度找当时担任牙医师的前台中市长张温鹰手术易容,最后仍再度被捕,第二次被判无期徒刑。

1980年美丽岛军法大审于台北景美军法看守所,也就是现在台湾人权景美园区,第一法庭举行。施明德在法庭上,从容应对,面露微笑,手插裤袋的潇洒模样,至今仍是经典画面。他除了在法庭上表示,党禁、报禁、戒严令、万年国会是台湾民主化的四大害,还提到台湾应该独立,而且事实上已经独立30多年了,现在的名字叫中华民国。

1983及1984年,施明德在狱中分别因陈文成命案及江南案,在狱中绝食。尤其是江南案发生,他无限期绝食抗议,并主张解除戒严、停止恐怖暗杀政策、实施民主、释放其他美丽岛事件政治犯。

当时政府将施明德送至台北三军总医院强迫灌食,在长达4年7个月的绝食期间,被强行实施鼻胃管插管灌食达3040次。

1987年7月15日,台湾正式解除自1949年实施38年解严令(世界第二长时间的戒严令),时任总统蒋经国原拟对施明德减刑,遭到施明德以自己无罪为由拒绝。

直到1990年李登辉就任中华民国第8任总统后,宣布美丽岛事件判决无效,施明德以无罪之身步出牢房。原先,李登辉宣布对美丽岛事件政治犯颁布特赦令,施明德在狱中撕毁特赦令,坚持无条件释放。

施明德出狱后,如同第一次出狱,他随即投入新一波的民主化运动。台湾社会已呈现另一番景象,当年他的诸多政治理念,有的已然实现,有的则在日后成为左右民进党未来走向的论述基础。(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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