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委牛煦庭昨召开记者会,拟提案修《劳基法》15-1条,要将劳工试用期法制化,除了最长3个月外,试用期薪水也不可低于应聘工资80%,避免雇主省成本。不过法案一推出,遭抨击试用期薪水恐比22K还低;牛煦庭也紧急澄清,但忍不住在脸书怒呛「我们来看看有多少人不看内容就闹事」,更批有些人法条内容都没看过就乱打,莫名其妙。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表示,今天是五一劳动节,昨天国民党立委提出了令大家傻眼的修法,就是修正《劳基法》,要让试用期法制化,试用期间的薪水是应聘工资的8成,这样的修法引起年轻世代的反弹,国民党的新科立委不做功课、胡乱提法,以为是包装在照顾劳工的一整套修法,结果却是捅了马蜂窝。

吴思瑶提到,国民党新科立委的发言一再犯下非常低级的错误,更让人诧异的是,国民党由立委牛煦庭率领提修法,把中国《劳动合同法》复制贴上来作为台湾立法院的提案,傅崐萁的赴中团17位委原以为是丰功伟业,实际上是小恩小惠、言过其实,他们换回来的东西根本不值得自吹自擂。

吴思瑶说,中国连组合屋都没进来、文旦还没销出去,中共这种落伍的法案却在台湾重现,国民党法案都要用抄的?自己没有创见吗?要抄也请学习更进步的立法,去抄到中国《劳动合同法》,这样是笑掉大牙。执政党会努力为劳工做更多。

民进党立委黄捷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法案,虽然后来他们有说要检讨,但是这个法案一提出来,他们说利益良善、是为了劳工,但实则是在糟蹋劳工。

黄捷指出,《劳基法》早在20年前就已经把试用期删除了,现在法规并无明定适用,为的就是希望劳工一进去,本来就应该要领全薪与所有薪资福利,包括加班费、资遣费、劳健保,都应该要依据《劳基法》的规定,何来试用期要领8成薪之说?

黄捷批评,照国民党的逻辑,国民党立委是不是要以身作则,他们一进来立法院,2月1号开议就先领8成薪、3个月试用期,要经过职业训练、考核才能够领全薪?否则以他们这样的提案素质,「我也觉得满堪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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