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委林岱桦今天于立法院经济委员会质询指出,目前农业部基于「永续养殖环境」及「粮食安全」为前提,将国内养殖渔业政策朝「缩减陆地鱼塭规模」,由4.2万公顷所减至3.5万公顷,且积极辅导业者发展海上箱网养殖,并推广友善养殖、结合室内养殖模式,以降低传统水产养殖业高耗水土资源之冲击。而过去长期引进海水养殖的土地已遭到盐碱化,若在无法复养的情况之下,养了一辈子鱼的渔民,该如何转业务农?

林岱桦提到,农业部4月时曾回复她的办公室,表示以休废养多年之咸水养殖鱼塭鱼符合地目的农业行为,可直接恢复农作使用,倘对于该土地之土壤性质及适合栽种之作物品项需要协助,则可向农业试验所或是各地区农业改良场洽询;但是这样真的可以解决问题吗?就算暂时解决土地盐化问题,要如何确保土地不受周边符合地目持续用海水养殖的鱼塭影响?

林岱桦谈及,全台10县市渔电共生区位范围申请设面积仅约1715公顷,仍有1万8267公顷用地可设置渔电共生案场;关农牧与养殖地目混杂的区域,许多既有养殖池因未将地目变更为养殖渔业用途,根据农业部最新规定,既存鱼塭所坐落的土地属农牧用地的情况,在过去3年若没有养殖事实就不能申请复养,若再养殖就是非法使用。

林岱桦认为,无论土地是否要进行渔电共生用途,当农业部划设为渔电专区就表示原有区块养殖行为已经先行评估过,而在农地的使用地目是交互混杂的情况下,假设有一块完整渔电共生区块中所有邻地都是海水养殖鱼塭,且有渔电共生但中间夹著一块废弃鱼塭的农牧用地,在无法复养的状态下,农地土壤盐碱化严重,亦无法从农,其渔民生计到底该怎么办?

林岱桦质疑,先不论渔民改为务农的巨大转变,就光改养其他物种都会早成渔民恐慌与抗拒;加上废弃鱼塭长久以来无法使用,容易遭排放污废水影响环境及土地,农业部的决策是否真的有站在渔民的立场思考?因此她呼吁,农业部不可用一刀切且毫无弹性空间的方式冷漠处理,而没有个案柔性审查机制,也要求农业部应思考建立一个可转呈中央从严审查的处理机制,来避免影响渔民生计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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