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政基金会指出,司法院长无任期保障,应负政治责任。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第2项的规定,并为院长、副院长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司法院前院长赖英照,在任期中因政治责任而辞职;前院长赖浩敏、副院长苏永钦,则因总统换届,涉及新总统政策理念而辞职,与行政院长因新总统上任辞职异曲同功)。由此可见,司法院长应负政治责任,不仅是增修条文明文,亦已隐约形成一定的「惯例」。
国政基金会也提到,现任司法院长许宗力,自提名开始争议不断。及至今日,甚至有实务界法官指出「可以称呼许宗力为老师或教授,但无法称呼他为院长」。
国政基金会批评,本届司法院院长任命时,蔡英文执意提名已担任过大法官的许宗力,引发「大法官是否可以连任或再任」的争议;许宗力在任期间间,法院受理案件爆增,司法官不堪压力自杀案件增加,不甩民意,法官惩戒制度成效不彰,法官贪污及权势性骚案件审办不力,司法院解释或判决逾越立法界限等,宪法法庭自诩人权,不经过立法程序,国会监督,司法造法,不仅侵犯权力分立原则、增加法官压力,更让司法院成为宪政怪兽。
国政基金会也批评,宪法必须尊重多数民意,未获得多数民意支持的制度,不能入宪,不能发生拘束多数民众的效力。修宪如此,宪法解释及判决当然亦如此。大法官在作成宪法判决时,当然必须尊重多数民意。
国政基金会说,台湾赞成死刑者从未低于80%。然而在4月23日宪法法庭的死刑违宪与否言词辩论时,大法官竟公开表示「难道大法官不能做宪法教育或裁判吗?一定要跟民意妥协?」 宪法是民众的权利保障书,如果宪法判决由菁英人士以「教育民众」的理由,进行明显违反民意的解释,甚至将立法院「司法院立法局」,将与北韩、俄罗斯、中国大陆有何不同,都是菁英独裁,宪政主义的精神将遭到严重破坏。呼吁司法院正副院长应勇于承担政治责任,让赖清德在司法改革上有施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