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近日三读攸关藐视国会罪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修正案,而行政院于昨天下午正式收到立法院函文,并在今天的院会为覆议案增加讨论事项。行政院长卓荣泰于会中裁示,本次提出覆议的目的,绝不是要升高朝野对立,而是希望透过宪政运作的过程,请立法院借由再次审议法案的内容,找出符合宪法以及国家利益的最大共识。

政务委员林明昕也在会后记者会提到行政院会提出覆议的7大原因,包括没有实质讨论、过程有瑕疵,违反民主原则;混淆双首长制,质询总统违宪;无差别调查民众,听证范围过广;漠视法律正当程序,违反程序正义;无期限审查人事同意权,空转政府重要职缺;「藐视国会」定义不明,恣意扩大立院职权;「怀疑」官员虚伪陈述,即可课以刑责。

对此,总统府发言人郭雅慧表示,尊重行政院行使宪法赋予之覆议权,待总统府收到行政院所呈之覆议理由书后,总统会审慎评估,再行妥适决定。依照《宪法》增修条文明订,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预算案或条约案,认为有窒碍难行时,经总统核可后,可以在决议案送达行政院10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

郭雅慧强调,国会是民主的象征,然而,此次《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法过程引发社会各界关注,总统必会以国家发展与民主价值全盘并审慎考量,肩负起民主宪政守护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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