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尤伯祥今天问到,「无记名投票」时,持反对立场的少数立委,没办法显明在立法院的议事录上,最终可能剥夺少数立委声请释宪的权利。而总统有国情报告的义务,《民法》的概念是否可以套用到《宪法》层次?立院能听总统国情报告,但立院又说,总统可以来也不可以不来,而总统是直接民产生的,权力并不来自于立院,总统施政乃是对人民负责,为什么你们把增修条文解释成,总统应来立法院报告。

黄国昌表示,499号解释只有讲修宪时用「记名」方式为之,没有扩及一般法律案,他也解释立院的表决规则,认为不一定要使用到记名及表决器,而且若按照由大法官讲的,立法院所有通过的法律可能全部都要再翻修。

黄国昌表示,宪法法庭接受了释宪声请,所以会明确支持,但蓝白的立场很清楚,一切都回到责任政治原理,一般选民对立委究责是没问题的。

尤伯祥却突然放冷箭打断发言,「我清楚了,你认为公开直播可以取代议事录。但我是在问你,这样有没有剥夺少数立委声请释宪的权利?针对释字499号部分如何适用在本案。」

民众党立委黄国昌。资料照片
民众党立委黄国昌。资料照片

民众党今表示,执政党立场反反复复,总是在自打脸,前言不对后语也无所谓。

主张国会改革违宪的律师说:国会改革用 举手表决,根本不知道投票立委是谁,有违反程序的疑虑。请问,手不是连在委员身上吗?不是全程录影吗?举手表决就是立法院议事规则法定的表决方式,民进党的大立委们都不知道吗?

立委黄国昌指出:立法过程中清点人数多达36次,连大法官蔡彩贞看议事录与立法院规范,也认为没问题,并质疑「立法程序有瑕疵,违反宪政意志」的说法,蔡彩贞大法官反问:请问宪政意志是什么?人民要问,难道是民进党的意志?可别忘了最近才来台湾举办的IPAC峰会,也是采用举手表决,民进党代表可是乖乖举手,毫无异议。

民众党进一步质疑,针对总统发布紧急命令,要经过立法院追认,原本是采无记名,为了符合责任政治,本次修法改为「记名表决」;民进党立场原本是支持的,但在投票时却反对,明显是为反对而反对。更绝的是,他们的代表今天上宪法法庭又改口,请问民进党到底要把宪法玩成什么样?

再来,是民进党最爱吵的「反质询」与「藐视国会」,今天叶庆元律师也指出,台北市议会早在民国90年就明定不可反质询,释字432号解释也明示,官员不能隐匿或藏匿资讯,否则等于藐视国会。如果官员拒绝出席、拒绝答询,备询者跳脱被备询的地位,质询权就形同具文,这绝对是对台湾民主的戕害。

民众党强调,赖清德总统不仅违背承诺,拒绝到国会向人民报告,还把国家机器当作鹰犬,在宪法法庭诡辩,宪法不是免费自助餐,从官员到总统,也不能只讲权力(利),不尽义务。民进党主导四机关联合压制立法院,想违反权责分立原则,才是违宪。

民众党批民进党图卡。民众党脸书
民众党批民进党图卡。民众党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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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改革释宪案今宣判 罗智强看淡:不抱太大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