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霖表示,柯文哲的政治献金申报中,目前有三笔支出接连被厂商指出并未收取其费用,总金额高达916万元。而双方无执行交易内容,柯文哲竟然申报支出,已经明显违反「政治献金法第23条」,更不用说没有收费的情形根本不会有收据,因此合理质疑柯文哲或其团队可能伪造收据,涉嫌违反「伪造文书罪」。

李宗霖说明,柯文哲提供给会计师查核的帐簿文据是否有确实纪录这笔款项,如果当中有纪录这笔款项但厂商却没有收到这笔经费,等同作假帐。反之,如果没有给钱,那收据是从哪里来的,极有可能涉嫌刑法行使伪造私文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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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霖又说,柯文哲这三笔总共916万元的款项,如果被登录于政治献金出帐的申报报告,却没有汇款给厂商,请问这笔金流流至哪里?如有汇款到厂商以外的单位,柯文哲不只涉嫌伪造文书,更涉犯诈欺、侵占等刑事犯罪,必须查明清楚。

吴依洁进一步指出,柯文哲在竞选期间进行的KP演唱会,门票收入扣除成本最后仍有结余约77万元,但却没有申报竞选帐目当中。演唱会前被质疑利用竞选活动盈利时,时任发言人陈智涵是「募款用途」且会依法申报。如今东窗事发,民众党却狡辩为「活动为一般商业用途」,难道民众党不知道竞选活动不能有商业、营利用途吗?

吴依洁又说,柯文哲竞选期间政治献金与木可公关公司,有金流来往不明的嫌疑,多笔政治献金授权转入木可公关公司,但其中有4笔金流不明,金额高达1300万。不仅如此,木可公关公司不仅与竞选活动有关,更是与柯文哲核心团队的关系密切,甚至被发现两个单位同时聘雇职员「李婉萱」,一边领取柯文哲团队薪资,一边成为木可对外窗口。不禁让人怀疑木可的私库是不是直通柯文哲的金库?

吴依洁认为,综合以上事实,台湾基进认为柯文哲与其竞选团队涉嫌违反「政治献金法第23条」以及「伪造文书罪」。呼吁检调单位彻查金流、依法侦办,选举是实践民主的过程,不该被政治人物作为金权游戏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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