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不抗告理由有两大矛盾」黄帝颖说明,首先柯文哲如果认定北院羁押裁定明显认事用法违法,应依法救济由高院审理,柯文哲不抗告,这是明显自相矛盾。其二,柯文哲不抗告以「不为难法院」当理由,但民众党全党上下连日攻击司法,柯文哲不只说法自相矛盾,还明显表里不一。

黄帝颖指出,柯文哲在京华城弊案的共犯沈庆京、应晓薇、彭振声、吴顺民等四位在押被告,日前提起抗告均被高院驳回,全部羁押确定,至于柯文哲拿「不为难法院」当不抗告理由,黄帝颖认为,「应是自知抗告胜算渺茫的下台阶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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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律师团联合声明如下:

一、缘台湾台北地方法院近日所为柯文哲先生应予羁押禁见之裁定(113年度声羁更一第10号),其认事用法存在多处明显违误,以辩护人之职责,本应依
法循抗告程序提请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发回更审,以寻求救济。

二、惟以,柯文哲先生于庭前即已向辩护人明白表示:其曾向上陈明不愿让法院有所为难,且如遭羁押,不愿抗告,请检察官于此二个月之羁押期间内,穷尽一切调查义务,本人亦会尽力配合调查等语。

三、后经辩护人于律见时再次确认,柯文哲先生仍然表示不愿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与否,辩护人依法不得违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于尊重当事人之意愿,不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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