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报导,海巡署自2018年斥资9000万,采购20架无人机,隔年在北中南东等分署成立无人机区队,去年在侦防分署成立空中作业队,但采购机型属「陆飞型」而非「海飞型」,却因不耐强风屡屡坠机,致使海上侦搜无用武之地。

对此,海巡署今发表声明回应,一、目前海上航行秩序,系由海巡配合业务主管机关的法规命令协助执法,有关业务主管机关是否研订专法,海巡署优先尊重主管机关专业。

海巡署指出,署内采购之无人机并无「陆飞型」或「海飞型」之区分,目前使用之单旋翼机型,可于6级风环境下起降,已是当时无人机科技极限,且单旋翼机型在长距离飞行时表现更佳,爰采用单旋翼机型试办。至于本署现有守望哨均依照勤务需求,配置固定式探照灯或手持式探照灯,编装率已达100%。

海巡署强调,另为提升侦搜监控范围,强化海上目标侦知识别能力,海巡署业于9月13日向海洋委员会提报「海空一体,精锐海巡」全般构想之115年重大中长程计划,未来将依勤务实需,建置各式无人飞行载具等监侦设备,以提升不同范围之空中监侦效益,届时将可大幅提升海域侦搜监控能量。

海巡署坦言,海巡人力有限、海上民力无穷,来自海上的威胁有增无减,海巡署除持续就充实人力、精进勤务派遣、运用科技辅勤等方式,从岸际、海域及空中等三面向推动具体策进作为外,海巡署将以加重奖励通报等方式,鼓励民众提供走私、偷渡等不法情资,并呼吁民众于海上发现异常目标,立即通报海巡查处,借由政府与民间通力合作,确保台湾海防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