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立法院今(15)日三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以下简称NCC)组织法修正草案一事,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陈建仁前院长于今(2024)年4月30日即送出NCC人事案,然立法院两度三读修正NCC组织法,对于NCC人事案却超过半年未排案审议,对此政院表达遗憾。
李慧芝指出,NCC为独立机关,肩负促进通讯传播健全发展等业务,包括有线电视系统的频道上下架、卫广频道之申设换照等职权,皆需NCC能够召开会议并正常运作才能行使;若立法院迟未审议NCC人事案,势必影响民众权益。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将就立法院于今年7月16日以及今日三读修正条文之适用范围、对象以及程序进行整体了解,并思考是否提出后续方案,使法定独立机构能正常运作,以维护国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