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黄帝颖指出,郑天财对民进党立委呛:「你们全部进去(议场)啦!你们全部进去,我就把它烧掉」,此举威吓众人、简直目无法纪,而「放火烧掉」之言论也已踩到法律红线,全各级法院对呛声「放火烧掉」依据《恐吓罪》判刑的案件很多,而他则仅举其中高院判决书来打脸郑天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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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颖律师截取一份判决书内容举例,根据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判决113年度上易字第386号,被告呛「放火烧掉」构成《恐吓罪》遭判刑定谳,而刑法第305条指出:「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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