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行政院同时函告「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有关瘦肉精零检出的规定无效,市府同样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被驳回后上诉,最高行政法院认为抵触食安法,判决驳回定谳。对此,中市府深感遗憾,表示未来将持续肉品源头与市售端的稽查与抽验,同时主动揭露检验结果,提供市民消费参考。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市长卢秀燕重视学生健康,因中央宣布2021年起开放美国莱猪进口国内,台中率全国之先,于2020年底即要求全市学校修改午餐契约,明定学童的营养午餐只能使用国产在地生鲜肉品及其相关产制品,不得使用进口肉品,同时只要查出使用,一次记罚20点并立即终止契约、公布业者名单,为全国最严格的学校午餐契约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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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为加强对于食安的要求,市府同步修正台中市学校午餐自治条例,禁止莱猪进校园,但该项规定于2022年6月9日遭行政院函告无效,市府为捍卫全市学生校园「食」的健康,提起诉愿被驳回后改提行政诉讼状告行政院,诉请撤销原诉愿决定及原处分。

台北高等行政院法院认为「台中市学校午餐自治条例」系由立法机关市议会通过,而中市府为自治团体的行政机关,非立法机关,并未因为该自治条例规定被行政院函告无效而受有直接侵害,因此,中市府对原处分提起行政诉讼「不适格」,予以驳回。

中市府今天表示,经提起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今天(30日)判决中市府胜诉确定。至于胜诉理由,市府并未说明,有待判决书进一步公布。

教育局强调,未来教育局将持续落实学校午餐肉品查验及三级访厂工作,绝不让含有瘦肉精之肉品进入校园。

法制局表示,台中市学校午餐自治条例第4条第1项第2款规定,学校提供午餐,「不得使用肉品原料来源非国产之各式肉类加工品」,虽经行政院函告部分无效,但经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撤销该函告无效的处分,确认了市府在学生午餐食材选择方面具有地方自治权责,感谢法院的判决。

法制局表示,守护学童健康的健康一直是市府的施政目标,让孩童吃到安心又健康的食物是唯一宗旨,市府将在收到判决后,进一步研拟及确认台中市学生午餐的政策规划及法令制定。

法制局也说,此案对于未来禁绝莱猪进入学校具有指标性的意义;另外,对于赋与市府未来执行稽查措施的法令依据亦具有重要价值,市府会基于地方自治的职能,持续维护市民的食安权益。

对此,食安处也说,为维护市民权益及食品安全,市府持续查验市售肉品,113年共查验13,948件、动员8,002人次,其中31件牛肉检出微量莱剂,符合中央规定。所有查验结果皆公布在「台中市重大食安议题专区/莱剂肉品专区」,民众可随时上网了解,市府亦将持续查验为民众把关。

中市府修法禁止莱猪进入校园确定未违反中央法令,图为梧栖中正国小午餐厨房。市府提供
中市府修法禁止莱猪进入校园确定未违反中央法令,图为梧栖中正国小午餐厨房。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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