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的贴文,聴说被骂翻了。」谢长廷表示,自己对于类似漫骂并不陌生,毕竟他曾多次为举世滔滔皆曰可杀的被告辩护,像是:例如40多年前大家都很熟悉的美丽岛事件,以及29年前被称为世纪大骗案的宋七力事件,此案历经13年讼累,起诉书证据一一被推翻,最后宋七力和干部通通判无罪,另26年前张素贞(陈进兴太太)案最后杀人证据不成立,结果也改判9月的帮助脱逃罪。

「每次都顶著漫骂,这是我的一贯信念—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证据。」如今为了维护基本人权,谢长廷决定再度发文,强调自己这次并没要替柯文哲辩护,他只是想表态起诉书「证据薄弱」,「批评我的人应该证明『证据不薄弱或证据很坚强』才符合逻辑,而不是漫骂我替坏人开脱,这是莫须有的抹黑。」

透过谢长廷28日脸书发文可见,当时他写道:「任何人把柯文哲的起䜣文件读了后,相信一定对政商的复杂关系印象深刻,而心生反感,但就法律上的犯罪要件而言,收贿的证据确实薄弱了一点,尤其在押人四月之后,交出如此起诉书,未来发展可以预见必然争议迭起,牵动政局变化。」

谢长廷提及,日本刑事起诉定罪率相当高、都在九成以上,且贪污罪起诉定定罪率更高达99.9%、几乎是被起诉者必然判有罪,因此起诉内容有相当高的公信力;反之,台湾犯罪起诉定罪率号称80%,但过去以来多靠票据犯、逃税、酒驾、毒品等证据明确之案件拉高平均数,若单就贪污犯罪而言明显偏低,尤其是政治人物贪污罪部分,「我当市长的时代,记得才只有三成,这份起诉书算是符合当年台湾的司法标准,但距离理想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最近法务单位公布一项资料说最近十年贪污犯罪起诉定罪率也有七成,即使如此,三件有一件无罪,公信力也值得检讨。」谢长廷直言,在台湾有时被起诉并不是因有罪、而是因舆论认为有罪,所以制造「舆论审判」也变成法廷斗争的重要一环,「几乎所有被告都会喊寃,有的真寃、有的假寃,社会都是半信半疑,结果是假寃占便宜,真寃的倒霉,所以司法公信力低落,也是社会乱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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