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日判决结果,高虹安回应表示:「高等法院合议庭已明确认定,我在相关案件中并无贪污不法,对此我尊重并感谢合议庭就事实所作出的判断。至于判决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认定,将待收受判决书后再行回应。」

另外,高虹安也提到,将依法并尽速完成复职程序,回到市长的工作岗位,持续承担市民所托付的责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设与市民福祉上。

高院今日宣判,针对高虹安、陈奂宇、黄惠玟、王郁文原判决均撤销,二审改依共同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分别处高虹安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黄惠玟有期徒刑4月、缓刑2年;王郁文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陈奂宇有期徒刑2月、缓刑2年。陈昱恺无罪部分,上诉驳回。

 

火線話題 | 高虹安二审大逆转将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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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贪污罪为何不成立?律师列5点:颜宽恒哭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