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部分大法官持续拒绝参与评议的事实,致其他大法官行使宪法职权受阻止或妨碍,否则即属宪法审判的拒绝,当非宪法所许。」宪法法庭指出,各国都规定法官有参与评议陈述意见、参与表决并为裁判的义务,就是要避免发生拒绝审判的情况,这当然也适用于大法官。

宪法法庭指出,此案有3名大法官持续拒绝参与评议,与大法官因任命后未到职或已在职应依宪诉法回避而不得参与评议,就该案件的审理而言,均无异于缺额,不应该计入大法官现有总额的人数内。如果将持续拒绝评议的3人计入总额,将因不足现有总额8人的2/3即6人参与评议,而无法实质审理本件及其他任何宪法解释声请案件,于此极端例外且不得已情况,为维持宪法法庭继续运作,使大法官的宪政功能得正常发挥,将拒绝评议的3位大法官由现有总额中扣除。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恭喜赖清德「完成清德宗登基大典」 他讽靠5人就做到尹锡悦做不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