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读通过修正宪法诉讼法部分条文,增订大法官未达15人时,总统应于2个月内补足提名。另外,参与评议的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10人,作成违宪宣告时,同意违宪宣告的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9人。
宪法法庭19日作出114年宪判字第1号判决,宪法诉讼法修法立法程序有明显重大瑕疵,违背宪法正当立法程序,且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都抵触宪法,应自判决公告日起失其效力。
国民党团指出,大法官不是司法土皇帝,依据中华民国宪法没有「司法刑事豁免权」。今天的提告就是检验台湾司法独立的历史关键时刻,考验著台北地检署、承办检察官是站在独裁者的一边?还是站在人民的一边?台湾司法的独立性,到底是已开发国家水准,还是独裁者操弄的人型木偶,全民都在看,世界都在看。韩国行!台湾一定也行!
国民党团认为,依据大法官谢铭洋、吕太郎、蔡彩贞、陈忠五、尤伯祥所做出114年宪判字第1号判决,完全符合《中华民国刑法》第124条的「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党团呼吁,只要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台北地院法官不畏独裁者赖清德、独裁打手卓荣泰的不当干预,必可为挽救台湾司法,找回最后一丝司法的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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