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去年12月中旬通过《国安法》修法草案,以文字、图画等公开鼓吹外国、大陆地区等对中华民国发动战争或采取非和平手段消灭中华民国主权,被认定违反规定者,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吴宗宪今晚在脸书发文表示,自己要用白话文来告诉大家,这部法案的「不确定法律概念」有多危险,执政党标准有多双标:
荒谬1.还没闯红灯就开罚?
草案第4条之1写著,只要网路上散布讯息「有危害...之虞」,就可以下架、处罚 。也就是不用等到真的发生损害,只要官员觉得「有危险」就能罚你!举例来说,就像你开车根本还没闯红灯,警察就把你拦下来说:「我看你这个样子可能会闯,先开你一张罚单!」这种「预防性处罚」如果没有明确标准,人民要如何自保?

荒谬2.总统赖清德事后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办理?
赖清德明确说2027年「完成」武统,引发恐慌、外资疑虑后,发现苗头不对,才悄悄修改脸书,说是「引用资料」。总统先说会打,后来又改口、改文。如果原本讲的是真的,干嘛改?如果原本讲的是错的,那三军统帅带头散布恐慌资讯,有没有符合草案第4条之1「危害社会、经济安定」?如果民众po文说错话,能不能也说一声:「抱歉我搞错了、我改!」就免罚100万元?还是只有总统改文叫「澄清」,百姓改文叫「灭证」?

荒谬3.没有标准「三把尺」,执法全看心情!
就算行政罚,也要遵守「明确性原则」与「正当法律程序」。而这个草案却连最基本的标准都没有:
1.定义呢?什么算「错假讯息」?批评政府算不算?
2.举证呢?是政府要证明我造谣,还是我要自证清白?
3.程序呢?认定假讯息前,如何客观第三方查证?还是政府说你是假的,你就得被下架罚钱?

「我担心这部草案成为砍杀政敌的工具」,吴宗宪指出,法务部统计,2024大选期间违反反渗透法及选罢法的案件,不起诉处分高达416人,近8成案件不起诉或无罪。现在修《国安法》改用「行政罚」门槛更低,不用等判决,内政部可以直接先罚你100万元,你不服气就要打官司自证清白,「这不是国安法,这是『反渗透法2.0』的扩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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