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副教授定期评鉴未过仍获续聘 同校教授批:校方损害学生受教权
【记者王文杰/花莲报导】现职专任教师依《大学法》必须每3年评鉴一次,若未通过,有2年缓冲期补救;但东华大学咨商与临床心理学系1名陈姓副教授5年评鉴未过,最终却在教评会起死回生予以续聘。有其他教授大喊不公,批审议过程不仅伪造文书流窜,连超时的期刊论文都能算分,痛批校方一昧护航破坏高等教育教师评鉴制度,并损害学生受教权益。东华大学则指出,教评会基于「公益性」、「必要性」、「符合比例原则」、「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等原则,并将期刊论文的分数考量在内才决议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