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条例》三读修法! 殉职警消使用公立殡葬设施免收费
【记者施智龄/台北报导】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殡葬管理条例》部分条文增订及修正,明定因公殉职的警察、义勇警察、民防人员、消防人员、义勇消防员等,使用公立殡葬设施,免收费用,以表达国家对其之崇敬;另修法也规定殡葬设施经营者应将契约收取费用的12%作为管理费,其中65%、35%分别存于日常支出、急难支出2专户,专款专用。
【记者施智龄/台北报导】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殡葬管理条例》部分条文增订及修正,明定因公殉职的警察、义勇警察、民防人员、消防人员、义勇消防员等,使用公立殡葬设施,免收费用,以表达国家对其之崇敬;另修法也规定殡葬设施经营者应将契约收取费用的12%作为管理费,其中65%、35%分别存于日常支出、急难支出2专户,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