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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法纳管「模拟枪及零件」 公共场所开枪最重处12年徒刑

政院修法纳管「模拟枪及零件」 公共场所开枪最重处12年徒刑

【记者施智龄/台北报导】为肃清各式非法枪械,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全面纳管枪砲弹药、主要组成零件,且将模拟枪提升为刑法规范,将模拟枪及其主要组成零件一并纳管;未经许可制造、贩卖、运输公告查禁的模拟枪,将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增订公共场所开枪处罚,如持制式枪砲公然开枪,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持非制式枪砲公然射击者,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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