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悍将23日在桃园作客出战乐天桃猿,1局上半孔念恩敲出安打上垒,随后靠著投手牵制失误站上二垒,接续的王正棠遭到三振,但捕手严宏钧并未确实接球,必须补传一垒,怎料球直接砸在跑者身上,但裁判第一时间就认定王正棠因妨碍守备出局。
此时陈金锋出场表示抗议,提出重播辅助判决,但未能推翻原判,只见王正棠左脚踩在跑垒线上,但右脚完整的跑在线外,也未刻意阻挡传球路线,因此该判决引发球迷热烈讨论。
而根据中职联盟规则补述3.06A项规定:
「击球跑垒员,跑向一垒时,于合法3呎线内,被野手所传之球碰触到身体(限于左脚踏在 3 呎线上或线内,皆判定为合法跑垒,但如果是右脚踏在线上被该传球碰触到身体,则判定为妨碍守备)。」因此也被球迷引用,认为王正棠被判出局相当冤枉。
联盟在YouTube释出相关影片后,球迷也纷纷涌入留言表示,「根本就是朝人丢过去,这样以后就干脆往跑者砸过去就好」、「这个判决蛮扯的,不是丢到人就算妨碍守备!」、「跑者已经严格执行没有跑在线内意图去挡,变相鼓励捕手往跑者身上砸,躲避来不及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