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淑蕾提告指称,「谁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提及:「罗淑蕾在该珠宝案中与黑道、政治人物及国家各级单位联手,对李新进行政治迫害、对郭新政司法追杀,造成李新跳楼身亡。」、「罗淑蕾以其立委身分,使法院派出大队人马对郭新政名下10亿元财产为假扣押有超额查封。」「103年5月23日在大展当铺门口之人为黑道,且与罗淑蕾熟识,罗淑蕾与黑道挂勾胁迫郭新政。」、「罗淑蕾暗中安排打手,对李新恶意言语攻击。」这些不实言论严重损害她的名誉,因此控告2人加重诽谤、公然侮辱等罪。

高院判决指出,争议起因是珠宝小开沈家民于2013年向芸赏公司经营者马男夫妻诈得珠宝及钻石后,拿去大千当舖质当,沈男为了避免大千当舖后续取得珠宝所有权,透过友人请李新的女友郭新政帮忙,由郭女以6004万余元代偿沈男在当舖质当的款项,郭女另借款604万余元给沈男,沈男则签下承诺书给郭女,约定以珠宝为相关借款的担保。

郭女担心沈男还钱之前,芸赏公司就请求返还珠宝,这样会造成她损失惨重,因此郭女将珠宝虚伪质当给潘仲达经营的大展当舖。芸赏公司马男夫妻发现后,向时任立法委员罗淑蕾陈情,罗女随即透过李新出面协调郭新政返还珠宝,并约定于2014年5月23日在大展当舖检验珠宝后,由马妻交付台湾银行支票3张以取回珠宝。

芸赏公司支付3张「台支」后顺利取回珠宝、郭新政所取得的台支也都兑现,但李新于3年后、2017年9月28日因故坠楼轻生亡,郭新政明知珠宝纠纷来龙去脉,却在脸书建立「谁摔死了李新」粉丝专页,再由郭新政、盛竹如共同拍摄、制作系列影片,于2018年9月间上传脸书专页、名为「LH李新是怎么摔死的」YouTube频道,郭女还在同月28日向社会大众宣传影片。

此案审理时,郭新政、盛竹如都否认犯罪,一审台北地院认为影片内容为合理评论,判2人无罪,罗淑蕾上诉后,高院认为芸赏公司与沈家民、郭新政之间的另案诉讼,已于影片上传前判决确定,证人陈恒宽律师也证称,每集影片头虽显示「本影片,每一个字、每一张图、每一份资料,都来自公开资讯及法院文件,并经律师事务所逐字查核,绝无虚构造假」部分,但他只针对相关诉讼案件当中的证据资料有查核过,其余部分并未查核,且在播映之前,并没有再次观览影片内容,郭新政也没将影片先给他浏览,高院因此认为郭新政、盛竹如对于影片内容的合理查证义务,应以高标准看待,但2人却以网路传播影片,散布力甚强,但相关言论的公益性却甚低,应提高对于罗淑蕾的名誉权保障,一审判决郭新政、盛竹如无罪,并不适当。

 

 

盛竹如称「83岁忘了有无查证」

高院审理时,盛竹如主张他是依照郭新政所交付的文稿「照念」,但高院认为盛竹如是知名电视台新闻主播,收费担任影片主持人却一再辩称:「我本于台湾第一个新闻主播的身份。」、「基于主观合理的确信。」、「主播只播新闻不用查证。」、「时间过的太久了。」、「我年纪也已经83岁,记不太清楚我做了什么查证。」可见他显然对于影片中所指涉的人、事没有尽到任何查证责任,而郭新政的脸书粉丝专页辱骂、形容罗淑蕾为「狗」,已构成公然侮辱罪,基于上述理由,高等法院改依加重诽谤罪判郭女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另依公然侮辱罪判郭女罚金8000元,盛竹如则被依加重诽谤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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