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沦为应召站红牌

判决指出,21岁林姓职业军人与16岁李姓小女友加入应召集团,负责排班,李女找来两名同龄少女下海接客,该应召站在网路上以诱人用词,明目张胆标榜是「幼齿学生」、「外表邻家小女孩」、「性经验不多、等待调教和开发」等词为广告,并贴上稚嫩女生性器官照片以诱惑招揽男客,每次性交易索价3000到1万元不等。

性交易1次1万元

去年4月,应召站透过微信与寻芳客接洽,派A少女到酒店帮客人服务,性交易完成后,A少女把赚到的皮肉钱1万元交给曾姓马伕;同一天晚上,A女又再被派出去汽车旅馆,男客付了8000元,还没上床就被警查获。

后来该应召站在6月又被查获B少女以3000元接客,检警于是开始往上追查,逮到林姓职业军人与他的小女友、马伕曾男,以及相当于总机的林姓男子。

检方上诉抗议判太轻

一审新北地院审理后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将林姓军人和曾姓马伕各判刑2年,至于总机林男另案侦办。

检察官提起上诉主张,林男和曾男在一审期间对2少女所受伤痛不闻不问,也没赔偿;且B少女案发未满16岁,仍是在学学生,被家人通报失踪,其母被通知时深觉家门不幸,满心伤痛,案发后还必须透过心理咨商协助稳定身心,检方认为此案对少女造成不可弥补的创伤,原审量刑过轻,难收惩罚之效,请二审加重改判。

军人涉案上诉求缓刑

21岁的林男则上诉表示后来已与少女达成和解,他本来是职业军人,有稳定收入,当初加入该集团只是为了保护女友,无意图营利的犯案动机,且协助女友工作获得的犯罪所得只有500元,也已拿给女友,自认恶性并非重大,目前还需扶养身障母亲和2名年幼弟妹。

担任马伕的曾男表示他是白牌车司机,他知道少女是性交易后就没有继续载送,又需扶养5人,经济压力沉重,两人都请求希望法官给予缓刑。

二审高等法院认为两人对少女影响甚钜,不宜减刑,但审酌两人无前科,连带赔偿2少女各10万元和解,宣告缓刑5年,条件是应参加法治教育12小时。可上诉。

★快点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B按赞追踪《壹苹新闻网》各大脸书粉丝团,即时新闻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闻!

壹苹娱乐粉专

壹苹新闻网粉专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拍「谁摔死了李新」挨告!盛竹如辩「主播不用查证」 有罪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