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署指出,21日与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法务部调查局等相关单位组成专案小组调查,并透过驻韩代表处洽请韩方提供后续邮包内是否含毒物(气)之鉴验结果,以厘清有无违反相关规定后,依法处理。
关务署进一步指出,「货转邮」作业是指运输业或承揽业将国外承揽之转口货物进储货栈(站)转口仓,并加挂邮袋吊牌后,以邮递方式运送出口。
转口货物从事「货转邮」作业,应由中华邮政与相关业者联名提交申请书向海关申请核准,应符合邮递相关规定,若该转口货物不符规定无法投递(例如属邮件处理规则第37条规定禁止交寄货物),而需退回转口仓,中华邮政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关务署强调,为维护我国形象,将责请中华邮政确实要求办理「货转邮」之运输承揽业者不得违反我国及寄达国之各项监管规定,也将持续搜集分析情资,对中国等高风险地区起运之转口货物加强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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