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官员表示,中国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最终判决预估11月30日出炉,判决如果认定倾销不成立,就会将保证金交还厂商,但若成立而厂商认为中国调查方式有瑕疵、不公平,才可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控诉。
中国商务部今天公告,2022年11月30日对原产于台湾的进口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简称PC)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初步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聚碳酸酯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倾销与实质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从2023年8月1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各公司生产的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保证金。
台湾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官员说,中国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最终判决预估在11月30日出炉,最终判决如果认定倾销不成立,就会将保证金交还厂商;如果最终判决立案,便不会交还保证金。
官员表示,台湾对中国出口占整体聚碳酸酯产业78%,显见中国为主要出口市场。若最终判决出炉,但厂商认为中国调查方式有瑕疵、不公平,才有可能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控诉。
台湾财政部关务署统计,2021年台湾出口至中国的「初级形状的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s, in primary forms),金额约10.6亿美元、重量约32.6公吨,占台湾聚碳酸酯总出口值约7成5;2022年出口至中国约8.3亿美元、重量30万4072公吨,占台湾聚碳酸酯总出口值78.5%。
以今年前7月来说,台湾出口至中国的聚碳酸酯(初级状态)金额约3.45亿美元、重量15万8255公吨,占台湾聚碳酸酯总出口值73.5%。
中国商务部公告,这波反倾销涉及公司和保证金比率,分别为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16.9%)、台湾出光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6.9%)、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7.0%)、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0%)、其他台湾公司(22.4%)。
根据中国商务部公告内容,聚碳酸酯可用于电子电器、板材/薄膜、汽车、光学、包装、医疗器械、安全防护等诸多领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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