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集团1999年与香港科技园公司订定租约供香港《苹果》作为出版、印刷厂所,与黎智英家人有关的力高顾问公司也注册登记于同一地点,被指违反租约。
香港《苹果》事后对房东说明,力高公司仅登记地址在同一地点,并未占用办公室。但检方控诉黎智英隐瞒房东,让力高少付租金,使房东蒙受损失。
港府指控黎智英和相关公司违反租约不当获利,诈欺罪名成立,74岁的黎智英和60岁的壹传媒前行政总裁黄伟强同列被告,法官今判黄伟强监禁21个月,黎智英5年9个月,罚款200万港币须在3个月内缴付,否则增加监禁一年。黎智英8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管理层。检方还申请没收黎智英于本案欺诈行为的得益,法院预定明年1月27日处理申请令。
黎智英于2020年12月被港警扣押,不准保释,此后陆续因为2019年参与的和平游行活动而遭判刑,共需服刑20个月,除了新增的诈欺罪判刑,他还遭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名,审判还在进行中,违反「港版国安法」如遭定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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