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队周四(9/07)表示,落网的两名嫌犯8日将被控上法庭。根据刑事法典394节条文的抢劫伤人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五年至20年,以及打鞭至少12下。

警方6日凌晨约12时45分接获通报,指淡滨尼22街发生抢劫伤人案。据指,两名分别为19岁和52岁的男子深夜搭乘71岁受害者驾驶的计程车,途中却殴打司机和抢劫。

案情指,这两名男子向司机声称智慧手机没电,无法支付车资,要求司机跟他们到附近提款机提款。但司机直觉有异,打算报警,两名男子因此对他拳打脚踢,并抢走身上的现金和手机。

司机后来送医,幸而意识清醒。

警方获报,调阅相关监视器画面,锁定这两名男子行踪,在案发13小时内逮捕两人,并查获受害人手机和超过630新元(约1万4795元台币)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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