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于2024年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近日港府高官连番就立法护航。在11月18日一天内香港特首李家超,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开腔宣称立法的必要性。
其中李家超重申,为了不让2019年的「黑暴」(指反送中运动)死灰复燃,更需明年内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与香港国安法联系起来。
事实上很多人对于香港国安法已实施,港府仍坚持就基本法23条立法感不理解。
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香港法律研究员黎恩灏向中央社记者表示,基本法23条立法与香港国安法有两个主要分别。
第一是国安法包括「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当中提到对港府或中国采取「敌对行动」属违法,但法例上没有就「敌对行动」下定义。
而基本法23条立法涵盖7方面,其中一方面是香港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黎恩灏表示,「只要跟外国组织有关系、联系已可能是犯罪,界线更加模糊,留有更多空间给政府做打压工作」,对进一步规管香港组织跟外国组织联系,23条仍有它的作用。
他又说,2017年香港特首选举时,当时的特首候选人林郑月娥在竞选政纲中提到政府要设立「宗教事务小组」,但后来被指是干预宗教自由,最终没实行。而在中国大陆,教会的组织管理是由政府控制。
他说,23条立法时宗教管理的自由可能受到干预,因为与外国政治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已可能是违法,「香港天主教会跟外国天主教会有联系是不是犯罪?」
黎恩灏又表示,2021年香港有超过100个公民团体、工会及独立媒体等停止运作,目前在香港活跃的公民组织主要是慈善团体,倡议性的组织很少。
他说,「如果香港教会越来越变成公民社会剩余下来的活动空间,宗教团体变成公民社会的主要活动者,政府便有很大诱因去管控香港的教会。」
这情况会不会真的发生? 黎恩灏说,从历史来看,例如东欧的公民社会曾受到打压,宗教成为继续发展反抗运动的空间;中国的地下教会也象征一种反抗,所以香港政府也会有诱因管控教会,只是管控的力度可能有不同。
他表示,管控教会可以是透过23条立法中的条文,另外也可以透过断绝教会的资源,如透过立法规管众筹(群众筹资),接收外国捐款要向政府登记。
黎恩灏说,相信政府的做法是「控制」教会,而不是「消灭」,因为「控制」的成本较低。
黎恩灏又表示,基本法23条立法与香港国安法另外一个分别,是现时国安法没有具体规管间谍罪行。
港府官员此前透露,23条立法方向及部分条例内容会涵盖间谍活动。
立法是有成本的,香港国安法打击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外资撤离,人才外流。外界有疑问港府仍要就23条立法,是不是已经不在乎立法带来的进一步影响?
黎恩灏表示,一般人对成本效益的判断,跟中国政府对成本效益的判断可能是不同的。在威权体制内有不同的权力斗争,一部法例要不要通过,或要不要推动某项政策,也可能是体制内不同权力斗争的效果。
他相信,23条立法涉及地缘政治及国际因素,最终由北京拍板,要视乎北京认为立法对香港及中国是否有利。就像2021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原定审议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但后来搁置了,该法例未有在港实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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