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每日放送(MBS)报导,35岁被告嶋津龙2022年9月在大阪市住之江区的一间吉野家分店内,使用曾放入口中的个人筷子夹取公用容器内红姜后食用,被依触犯「毁弃损坏」及「武力妨害业务」罪嫌在2023年3月被起诉。
被告在调查阶段供称「知道会造成店家困扰,而且导致店家无法提供红姜」,并于2023年5月法院开始审理此案后,承认起诉内容。
被告在其他案件中,因疑似以营利为目的栽种、持有大麻,被依涉嫌违反「大麻取缔法」遭到起诉。
检方也合并违反「大麻取缔法」罪嫌,求处被告3年6个月徒刑与20万日圆(约4.2万元台币)罚金。
大阪地方法院审判长高桥里奈今天谴责被告的行为「不顾对店家造成的影响,为自私且恶质的犯行」,也指出被告在吉野家事件后栽种大麻等「缺乏(社会)规范意识,刑事责任重大」,合并违反「大麻取缔法」罪名,宣布判处被告2年4个月有期徒刑,并科20万日圆罚金。
拍摄被告恶搞「吉野家」影片并将影片流传到社群网站的男子,2023年7月已被大阪简易法院判处30万日圆(约6万4700元台币)罚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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