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劳务福祉公团表示,15日召开的「业务上疾病判定委员会」就上述3名女性提出的职灾认定审议通过,认为申请者子女的先天疾病确实与申请者工作环境具相当因果关系。这3名女性都曾在孕期间于三星电子半导体工厂担任操作员。
其中,A女于1995年至2004年9月生产前,共在半导体厂工作约9年,她的孩子在出生前就确诊膀胱输尿管逆流与肾脏单侧不发育,10岁确诊IgA肾病;B女1991年至2008年间于半导体厂工作约7年7个月,怀孕2个月后即离职,但孩子出生后确诊先天性巨结肠症。
另外,直到怀胎7个月仍在半导体厂工作的C女,她的小孩则确诊先天性食道闭锁症与无肾脏症等疾病,才出生1天就必须接受相关手术。
这3人2021年提出职灾申请,南韩产业安全保健公团去年11月审议报告书认为此与业务相关的科学根据不足,但今年却获得劳务福祉公团承认。这也是自南韩职灾补偿保险法修正案去年上路后,劳务福祉公团第2次将胎儿残疾认定为职灾。
加上新法施行前由大法院判决认定职灾的4名护理人员案例,在南韩胎儿残疾获认定职灾案例共计8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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