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平111年10月24日函复NCC有关其111年10月12日到会陈述当日所陈述内容提供相关事证,有传闻证据提到NCC副主委翁柏宗,今翁严正声明「绝无此事」,并建议委员会将所有资料送给地检署调查。

翁柏宗除要求彻查本会泄密案外,也已经请律师协助提供法律意见,准备以法律方式,以捍卫本人清白,将对传送不实讯息者提告捍清白;对比站在镜电视争议风口浪尖上的主委,应对的状况可谓两样情。

NCC委员会今提临时动议共4案,包含一、主委是否也应该要回避镜电视案,该临时动议案续行审议,主委第一个覆议,说绝无此事、没有施压,委员会若认为事证不足,相关事证如录音档,文字化后给委员看清楚再审议。

二、镜电视三董一监,有报导称整本内容拷贝给媒体的泄密问题,因没有委员有覆议,所以不成案,但外界关注,仍会请政风调查清楚。

三、153次、154次频道申设委员会泄密调查案。

四、陈建平先生与前内容处处长、现任NCC主秘黄文哲通话内容是否外流调查案。

针对主委是否回避,翁柏宗说明,由于镜电视也牵扯到他,他清白喊告,也提出「自行回避」,等于不参与负责人、公司章程、实收资本额讨论案,忧牵连主委,他才有此提案。

至于陈建平先生与前内容处处长一事,翁也说明,处长是依委员会呈报决议与陈建平先生通话是111年3月间,这些案子都移送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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